山西省重新確定“兩類”煤礦生產能力
山西省安委辦日前出臺《山西省科學確定災害嚴重礦井生產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決定從即日起至2020年7月,科學確定正常生產的沖擊地壓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以下簡稱“兩類”煤礦)開采強度,重新確定“兩類”煤礦的生產能力,并對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
《方案》明確,組織評估全省“兩類”煤礦中長期采掘接續計劃和目前生產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個數是否符合相關要求,評估礦井開拓布局、煤層和工作面開采順序、采掘工作面布置、采掘工作面推進速度是否滿足瓦斯治理、沖擊地壓防治的要求。根據評估結果,會同煤礦企業確定每座災害嚴重礦井同時生產的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數量和采掘工作面推進速度,制定一礦一策、一面一策、一頭一策,形成開采強度評估報告。
重新核定煤礦生產能力,做到審查一批、確認一批、批復一批、公示一批;再次對全省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梳理排查,排查核增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各系統能力核算是否準確,并對排查出的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今后新增或重新恢復生產的“兩類”煤礦,在正常生產前,由省能源局會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組織開采強度評估和生產能力重新核定工作。
此外,煤礦必須根據重新核定的生產能力和確定的同時生產的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數量和采掘工作面推進速度,及時調整采掘作業計劃,不得超能力組織生產。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山西省科學確定災害嚴重礦井生產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晉安辦發〔2020〕18號
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省能源局、省應急廳、山西煤監局、省國資委:
現將《山西省科學確定災害嚴重礦井生產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山西省科學確定災害嚴重礦井生產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5月8日
附件:
山西省科學確定災害嚴重礦井生產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以及對山東能源龍鄆煤礦“10·20”重大沖擊地壓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防止煤礦超能力、超強度生產引發事故,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科學確定災害嚴重礦井生產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辦〔2020〕28號),省政府安委會定于從即日起至2020年7月,由省能源局牽頭組織實施,省應急廳、山西煤監局和省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協同參與,科學確定正常生產的沖擊地壓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
礦井(以下簡稱“兩類”煤礦)開采強度,重新確定“兩類”煤礦的生產能力,并對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全省科學確定災害嚴重礦井生產能力和清理違規核增產能項目工作領導組,統一組織重新確定“兩類”煤礦的生產能力,并對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
組 長:王啟瑞 省能源局局長
副組長:
王茂盛 省能源局副局長
鄧維元 省應急廳副廳長
蔡建軍 山西煤監局總工程師
張紅譜 省國資委副主任
成員由省能源局、省應急廳、山西煤監局、省國資委等部門處室負責人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此項工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省能源局,具體組織重新確定“兩類”煤礦的生產能力,并對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
二、工作內容
(一)科學確定開采強度。要組織評估全省“兩類”煤礦中長期采掘接續計劃和目前生產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個數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和設計要求,評估礦井開拓布局、煤層和工作面開采順序、采掘工作面布置、采掘工作面推進速度是否滿足瓦斯治理、沖擊地壓防治的要求。根據評估結果,會同煤礦企業確定每座災害嚴重礦井同時生產的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數量和采掘工作面推進速度,制定一礦一策、一面一策、一頭一策,形成開采強度評估報告。
(二)重新核定生產能力。要堅持“只減不增、簡化流程、集中從快”的原則,根據“兩類”煤礦評估確定的采掘工作面個數和推進速度,對照《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重新核定煤礦生產能力,做到審查一批、確認一批、批復一批、公示一批。對屬于中央企業的“兩類”煤礦,進行開采強度確定和生產能力核算后,報國家煤礦安監局統一確認、批復和公示。
(三)清理違規核增產能項目。在《關于清查整改違規核增煤礦生產能力有關事項的通知》(煤安監司辦〔2018〕26號,以下簡稱《通知》)的基礎上,按照《通知》規定的清查范圍,再次對全省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梳理排查,排查核增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各系統能力核算是否準確,并對排查出的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
(四)建立長效機制。今后新增或重新恢復生產的“兩類”煤礦,在正常生產前,由省能源局會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組織開采強度評估和生產能力重新核定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省能源局要會同省應急廳、山西煤監局全面準確確定“兩類”煤礦名單,嚴格對照法規標準,科學合理、實事求是確定開采強度和生產能力,嚴禁避重就輕、弄虛作假、降低標準。所有參與人員要在報告上簽字,凡是存在不按規定重新核定煤礦生產能力、違規核增產能項目不清理等情形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嚴格控制能力。省國資委要根據煤礦重新核定的生產能力,及時調整對煤礦企業的考核指標。煤礦必須根據重新核定的生產能力和確定的同時生產的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數量和采掘工作面推進速度,及時調整采掘作業計劃,不得超能力組織生產。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兩類”煤礦的監管檢查,發現煤礦不按照確定的采掘工作面個數和推進速度組織生產,繼續實行“人海戰術”搞“多頭多面”超能力生產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四)及時報送進展。省能源局要及時報送“兩類”煤礦開采強度評估報告、生產能力核定報告,做到完成一批、報送一批。此項工作結束后,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知要求及時報送工作總結及“兩類”煤礦情況統計表、清理違規核增產能項目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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